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套路贷”
时间:2019-07-25 点击数:2772
财税公司提供: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套路贷”
涉及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较多,对于犯罪数额的认定等问题实践中还缺乏明确具体规范,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在具体案件中结合被告人的犯罪手段进行具体分析。
但由于“套路贷”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自杀、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社会影响恶劣,所以法院对此类案件从严惩处的立场是坚定的。
“套路贷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被害人在面对套路贷时往往意识不到这是种犯罪行为,以为是民事纠纷,往往选择不去向公安机关报案,结果越陷越深。”北京两高律师事务所郑州分所律师杨磊说,“深陷套路贷的被害人想要解套,首先要了解我国对于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知识,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有相关资金需求时,一定要选择手续完备、证照齐全的正规公司进行,在签订相关合同前要注意多方核查对方经营资质等营业状况和涉诉情况。
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要注意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要出于好面子等心理或在不法分子恐吓下一味地忍气吞声,甚至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走上“不归路”。如遭遇不法分子的电话恐吓、深夜拍门等暴力催收,要尽快报警。要注意保留双方往来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同时积极出庭应诉,避免法官因此不能准确界定真实的借贷金额,进而影响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