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注册公司小编分享自然人代开的涉税问题
时间:2021-11-12 点击数:4147
合肥注册公司小编分享自然人代开的涉税问题
自然人代开的发票,能否享受月不超过15万元(季度45万元)免征增值税优惠?答复:一般来讲不可以的,因为自然人属于按次纳税,不属于按期纳税。但是特殊情形是可以的,比如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同样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参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个人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复:有的业务是允许的,比如自然人出租房屋可以代开房租专票。
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的增值税发票,是否也有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现象。
答复:是的。只要是没有真实业务而去代开的发票,一律属于虚开现象,照样要追究申请人的责任。